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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展綠化地帶以解決劏房問題

在香港回歸後,「綠化地帶」一直被環境保護團體(環團)視為土地發展的「禁區」。究其原因,香港政府在規劃上,對「綠化地帶」的定義含糊不清,導致發展停滯。知往鑒今,「綠化地帶」一詞源於英國的城巿規劃概念。英國在工業革命後,大量農民為求生計湧進城巿,從事勞動密集式工業,對城巿的基礎設施造成壓力。城鎮化和工業化對提供糧食的農地造成污染。為求保障糧食供應,便要在人類聚居的城巿和製造糧食的農地之間,設定一個緩衝區,這就是「綠化地帶」的由來。
而在香港,「綠化地帶」是1947年才出現在政府的規劃文件中,1947-1950年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復元期,國共內戰令大量難民湧進香港,香港人口突然急增。英國首都倫敦的城市規劃師艾伯克隆比(Sir Leslie Patrick Abercrombie) 獲邀來港制定香港首份城巿規劃報告,「綠化地帶」的設計就是要保持香港有足夠的自給自足糧食供應,以謀求社會穩定而訂立的。
時至今日,經過75年,在規劃大綱圖中,「綠化地帶」被定義為一道天然屏障,作為市區及其他發展區的界限。一般情況下,「綠化地帶」將不可以進行任何發展,除了自然保育設施、郊遊設施等。至於發展屋宇及公共設施,則需要作出規劃申請。「綠化地帶」經常被環團與郊野公園地帶混為一談,實際上,郊野公園是受到第208章《郊野公園條例》所約束,而「綠化地帶」就是其餘非郊野公園地段與巿區中間保育價值較低的地區。根據政府資料顯示,香港「綠化地帶」約有16,000公頃,佔總面積14.5%,大部分均屬於政府土地。
香港的環團表面上好像要為保護環境而戰,回歸以來經常在「綠化地帶」的公眾諮詢中,鼓動民意反對發展。只要查究這些組織的主要捐款人,不難發現其資金來源,是由不同的地產發展商所支配,目的就是要從香港政府手中,奪取土地發展的話語權。
上屆政府的施政報告中,提出動用「綠化地帶」的其中2%,已受到環團的評擊。規劃署正檢討已失去其原有功能的「綠化地帶」土地,在新界區發掘到一些沒有植被、荒廢或已平整的「綠化地帶」,以物色更多適合用地作住宅發展。香港已有多個公營房屋是由「綠化地帶」改劃而成的,例如馬鞍山居屋錦駿苑和油塘欣榮街綠置居高宏苑等。
今時今日,香港的農地已非巿民主要的糧食來源,「綠化地帶」明顯已失去其保障糧食供應的原有功能。反觀香港公屋輪候冊的年期屢創歷史新高,低下階層受盡劏房狹隘空間的折磨。發展「綠化地帶」只涉及改劃土地用途,既不用修改法例,又不用大費周章收地,保育價值低而又鄰近交通配套,是短期內立即可動用的土地儲備,政府估算只要發展1%的「綠化地帶」,便能提供約89,000個單位。
筆者深信只要新一屆政府加速「綠化地帶」的改劃,並同步縮短發展和建屋的審批程序,在未來五年定必有更多的公營房屋供應,以解決劏房和上樓難的問題。